粤交基〔2019〕130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.pdf
内容介绍
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管理工作,厅 组织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修订了《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 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》,经厅长办公会议通过,自发布之日 起施行,有效期五年。本指导意见发布之日后招标的项目不再执 行《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钢材水泥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 见的通知》(粤交基〔2004〕49号)、《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 项目主要地材、油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》(粤交基〔2005〕 812号)、《关于我省交通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意见执行 中有关问题的函》(粤交基函〔2006〕1257号)和《关于印发我省 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》(粤交基 函〔2008〕563号)。下载地址
进入下载页
文件大小
519.29KB
上传作者
lljlgc
文件类型
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