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桥-314国道桥涵(五队)合同.doc

投稿: 逍遥行 更新: 2021-08-12 浏览: 3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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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介绍

路桥-314国道桥涵(五队)合同,路桥-合同
承 包 合 同 甲方:新疆通力路桥水利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:桥涵 队 经过双方协商,甲方将G314线库尔勒到阿克苏公路二期改造工程
第六合同段部 分桥涵工程由乙方完成施工。
为了完善施工程序管理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使该 工程在保安全、保质量的前提下按期完工,现经双方协商,共同签定如下合同条款:
一、工程概况:
(1) 工程名称:G314线库尔勒到阿克苏公路二期改造工程
第六合同段 段桥涵工程。

(2) 工程地点:新疆新和县至阿克苏市
(3) 工 期:2003年6月30日 (4) 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:
1、 工程施工范围:见后附工程量清单。

2、 工程施工内容:按桥梁、涵洞的施工图要求内容。

二、工程质量与工期要求:
1、工期要求:必须按合同工期完成,若不能按期完工,则处以每延迟一天1000元 的罚款,若提前完工,可在项目部的协调下施工其他队未完的工作量,若施工进度得 到业主正式下文表彰,则给予乙方结算造价0.5%的奖励。

2、质量要求:优良。
必须符合《桥涵施工技术规范》要求及设计文件要求,满足《 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》的要求。
若施工质量得到业主正式下文表彰,则给予乙方结 算造价0.5%的奖励。

三、合同价款:单价承包(乙方投标单价,不含税),见后附工程量清单。

四、付款及结算方式: 每月甲方给乙方预支生活费,由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,按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的价格进行结算,工程量按监理工程师计量进行结算,工程进度款在扣除生活费、材 料款及5%保修款后以业主支付情况对乙方进行支付,保修款在保修期满后给乙方一 次性支付。

五、项目管理 甲方现场代表:田亚东代表甲方行使本工程项目一切管理权利。
乙方代表:
六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1、要求乙方按合同要求安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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