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-2014(2018年版).pdf
内容介绍
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印发 <2007 年工程建 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(第一批) >的通知)) (建标 (200 7] 125 号)和《关于调整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〉、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〉修订项目计划的函)) (建标 (2009J94 号) ,由公安部天 津消防研究所、四川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,在《建筑设计防 火规范 ))GB 50016-2006 和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))GB 50045-95(2005 年版)的基础上,经整合修订而成。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,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 策,贯彻"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"的消防工作方针,深刻吸取近年 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,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 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,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 况、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,认真研究借鉴 发达国家经验,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、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, 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、生产、建设、科研、教学和消防监督等单 位意见,最后经审查定稿。 本规范共分 12 章和 个附录,主要内容有:生产和储存的 火灾危险性分类、高层建筑的分类要求,厂房、仓库、住宅建筑 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 构件的耐火极限、平面布置、防火分区、防火分隔、建筑防火构 造、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,工业建筑防爆的基 本措施与要求;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、疏散宽度、疏散楼 梯设置形式、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 设置的基本要求;甲、乙、丙类液体、气体储罐(区)和可燃材料 堆场的防火间距、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;木结构建筑和 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;满足灭火救援要求设 置的救援场地、消防车道、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;建筑供 暖、通风、空气调节和电气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用电设 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。 与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>)GB 50016-2006 和《高层民用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 ))GB 50045-95(2005 年版)相比,本规范主要 有以下变化: 1.合并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和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)) ,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。将住宅建筑统一按 照建筑高度进行分类。 2. 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,完善了有关灭 火救援的要求,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。 3. 补充了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。 4. 对消防设施的设置作出明确规定并完善了有关内容;有 关消防给水系统、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设计的要 求分别由相应的国家标准作出规定。 5. 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 100m 的高 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要求。 6. 补充了有顶商业步行街两侧的建筑利用该步行街进行 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;调整、补充了建材、家具、灯饰商店营 业厅和展览厅的设计疏散人员密度。 7. 补充了地下仓库、物流建筑、大型可燃气体储罐(区)、液 氨储罐、液化天然气储罐的防火要求,调整了液氧储罐等的防 火间距。 8. 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 行。下载地址
进入下载页
文件大小
24.51MB
上传作者
fredufeng
文件类型
.pdf